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陆新明一行赴我所调研 广东省碳普惠制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5月5日,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陆新明副司长一行,在广东省发改委气候变化处处长洪建武、广东省发改委气候变化处副处长陈毅军、广州市发改委资源节约与环境气候处处长吴宏等陪同下,赴我所调研广东省碳普惠制工作的开展情况,王勇副所长向陆新明副司长一行介绍了我所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业务,认证中心碳普惠项目负责人聂兵汇报了广东省碳普惠制的基本内容、激励模式和六个试点城市的推进情况。
陆新明副司长高度评价了碳普惠制及广东省的相关工作,并表示在碳普惠制的建设初期,国家及地方政府可以给予政策扶持与财政扶持,推动项目的建设和推广。陆副司长还建议,现阶段以低碳产品推广为重点来推进碳普惠工作。
碳普惠制是广东省实施的全国首个为市民和小微企业节能减碳行为赋予价值的低碳激励机制,我所认证中心是该机制的支撑与实施机构。